什邡市恒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部遴选公告
澄清/补疑文件
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因本项目遴选部分内容发生变动,现对公告修改如下:
1、“响应性文件一”承诺书中第2条:自愿缴纳 万元(人民币)申请入库保证金,若遴选入库后自动转为项目保证金(不计息)。更正为:自愿缴纳 万元(人民币)申请入库保证金(不计息),若遴选入库后自动转为项目保证金(不计息)。
2、“响应性文件四”中说明:须提交自愿登记在恒新建筑公司名下机械设备照片、购置发票复印件(入库后提交原件),非项目团队成员的机械设备应提交产权转让书。更正为说明:须提交自愿登记在恒新建筑公司名下机械设备照片、购置发票复印件(入库后提交原件,若发票原件已入账,则需提供所有权证明及权属企业产权转让书),非项目团队成员的机械设备应提交产权转让书。
3、评审办法中的申请入库保证金100万元作为报名前提条件,申请人应在出示申请入库保证金银行回执单后方可提交响应性文件,无法提供申请入库保证金银行回执单的申请人本次入库申请无效。
4、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什邡市恒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