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管理调查研究报告
本次采购管理的调研,是基于集团采购管理制度实行过程中相关人员反映的问题而开展的,一是对采购管理制度不清楚,这是主观问题;二是采购管理制度本身存在的缺陷,这是客观问题。所以我中心组织这场调研会是集团《采购管理制度》颁布实行以来积累的疑问和意见的一次答疑会和讨论会,本次调研有三个目的。
1、阐述国企采购管理制度的意义和目的,详细讲解集团采购管理制度的内容,使集团各中心和子公司了解集团各采购管理中心的职责分工和作为使用货物或服务的中心、子公司时进行采购的流程和相关规定,更好的完成采购活动。
2、调研集团各中心和子公司适用采购管理制度的难处,汇总集团各中心和子公司对于采购管理制度的相关建议和意见。
3、使集团采购管理负责人在本次调研后开始着手完善集团采购管理制度,子公司采购管理负责人可以着手准备制定各子公司的采购管理制度。
采购管理制度的原则和意义
一部法律、一项制度,制定、颁布、施行的意义在于,建立普遍遵照的规则,规则确定之后,要坚定地执行规则,无论以后的领导会怎么更换,相关人员面临的诱惑有多大,受到的上级指令有多强......都要按照制度执行,以此保证清廉、防止腐败、防止权力滥用、防止权钱交易,确保实体上、程序上得合法合规,这是原则。做公司是做一份事业,少一点在公司内部谈所谓的情商,少一点在公司外部讲所谓的人情,而要多讲规矩,以采购管理制度为例,行此制度的根本目的就是成本控制,货物和服务的质量和成本最优匹配,一旦不按制度办事,徇私舞弊,成交的供应商必然会有恃无恐,质量很难得到保障,价格很难达到最优,而且很难可以达到程序合规,难免会有利益收受,国有企业的员工从事公务活动,依然算是国家工作人员,很多职务犯罪的身份犯我们都是适格的,每个人都应该有一根准绳,而且是刑法的准绳。至于上级施压,大家要多多向上营销,多保护自己。当然了制度也不是完美,而且我把内控制度形容得也稍微夸张了一点,如果在实体合规上确实存在障碍,各位负责同志应该多多和自己的领导沟通,多向集团公司反应,做好前期的统筹工作,至少应当确保程序合法。
公开招标公开的程度
公开招标不一定要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人可以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所以进不进交易中心由招标人进行决定,不存在硬性规定。
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制定的有效实施,国家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一、负责不同: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和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是公共资源统一进场交易的服务平台。内容包括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公立医院药品和医疗用品采购、司法机关罚没物品拍卖、国有的文艺品拍卖等所有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全部纳入中心集中交易。
二、投标不同:
根据住建厅2001年第89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以上或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投标。所以还是要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
国家部分城市已经开始对此进行改革,改革之后民营企业投资的建设项目包括房地产项目,无需进入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投标,只需自行招标后办理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即可办理手续开工。
但是这意味着相关单位将直接减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服务费及场地收费带来的巨额收入,所以大部分城市的发改委部门还是拒绝执行,人就沿用原政策。。
三、监管部门不同:
该项目招标的资金来源 如果含有国有资金(部分或者全部) 是需要到地方招标办备案进入交易中心进行招标的 ,不含国有资金;邀请招标一般都可以自主招标但要进入有形市场 否则监管部门也不会监督。
规定只根据一点 该项目招标的资金来源 如果含有国有资金(部分或者全部)是需要到地方招标办备案进入交易中心进行招标的 ,不含国有资金,一般都可以自主招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公开招标公告的时间
《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五条 货物和服务项目实行招标方式采购的,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二十日。
《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 招标人应当按照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